作者:黄梅,陈波 |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构成劳动报酬
摘要:由于刑法规定的模糊性,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问题较多,集中存在于犯罪构成当中。准确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必须深入分析和正确把握其犯罪客体、犯罪客观方面、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等各种构成因素。
注:因版权方要求,不能公开全文,如需全文,请咨询杂志社
《广西警察学院学报》(CN:45-1405/D)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,自创刊以来,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,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。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。
《广西警察学院学报》主要栏目有边境管理研究、警务研究、犯罪研究、法学研究、社会管理研究、教育教学研究、心理学研究等。被中国期刊网数据库、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、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、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、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全文收录,印刷出版前在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电子杂志社主办的“中国知网”。
人气 71507
影响因子 4.11
人气 47984
影响因子 0.19
人气 86058
影响因子 0
人气 90990
影响因子 0.82
人气 62520
影响因子 2.24
客服QQ:1545602275
客服微信:15736254017
客服电话:023-6033-8768
声明:本站持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从事杂志订阅服务,不涉及出版事务,特此申明! 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办事处革新大道路956号二层207号
鄂ICP备2022012193号
注:因版权方要求,不能公开全文,如需全文,请咨询杂志社